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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/4/13 [all仁]长夜 第一章第一章 初春的时候,赤西仁染上了风寒,低烧断断续续的持续了整一个月,直到嫩黄色的迎春花爬上了光秃的枝条后,他才能勉强从床上爬起来。 “仁,听说你好点了?”推开破旧的房门,和也漆黑头发挂着不知道从哪里蹭来灰尘,平凡的脸上只有那双幽量的眼让人过目难忘,“给你。” 硬塞到仁手里的,是刚刚开了几朵的迎春花枝。 “给我这个干吗?” 虽然不喜欢这种光秃秃的花,但赤西仁更生气前些天和也满不在乎的嘲笑着自己身体还不如内。 “好看吧,你不要就还我。” “……算了,有没有吃的?” “就知道吃。”用手指戳了一下仁光滑白净的脸,果然,留下了一小块黑色的污渍,“呐,给你。” 从上衣的口袋里掏出廉价的糕点,和也小心的捧到仁的面前。 这座孤儿院收留的全是连年战乱下的遗孤,在没有政府经济援助的条件下,能养活他们已经是非常艰难的事情,更别说让他们享受奢侈的点心。 “偷来的?” 赤西仁来到孤儿院之前,家里曾经营着一家和服店,在方圆几百里内都非常的有名。经常穿着孔雀蓝和服的母亲,也是远近闻名的美人,漆黑的发和流光的眼,那样妩媚的姿态,赤西仁至今还会在梦里回想起来。 而这一切都被空袭带来的大火毁于一旦,如果不是去上学,是不是还可以和母亲在一起,死了也不要紧。 赤西仁握着被角的手不断绞紧。 “你要不要?”如果被别人看到就糟糕了,和也将糕点塞到仁的手上,“要吃就快点,不然我就拿去喂PIN!” “谁说不吃了?” 竟然拿我和狗比! 仁赌气的撅起嘴,粉嫩的嘴唇虽然还带着病态的干裂,但在和也看来却比河边盛开的樱花还要艳丽上一些。 难怪他们都说仁长得好看。 一起渡过了三年的时间,龟梨和也才第一次对美丽这个词有了明确的定义。 和仁不一样,和也从出生起就住在这里,听院长婆婆说,他的母亲是一位逃亡到这里的艺妓,当时除了孤儿院没有人愿意收留怀着身孕的她。纤细而美丽的母亲生下他后就过世了,每次院长这么说的时候,和也总是嗤之以鼻。 如果美丽的话,那为什么我长得不像内和仁那样? 这么问起来,院长也只会笑着回答说,因为和也一定比较像爸爸。 再偷瞄仁一眼,和也更加坚信院长婆婆是在骗他——分明男生都应该像妈妈才对。 伸手擦掉仁嘴边的碎屑,和也钻进仁的被窝,暖暖的,满是仁的味道,“等你病好了,我们去河边,那里樱花开了。” “嗯。”重新躺下去,仁将脑袋枕在和也纤细的手臂上,细软的发搔得和也一阵轻颤,他只好笑着躲开。 “听说又要开始打仗了……”突然想起今天在街上听到的话,和也双手换住仁的肩膀,“我们不能分开,到哪里也不行。我不会抛下仁的!” “……因该是让我不要抛下你吧!分明是我大一些。” 仁嘟囔着,却也搂紧了和也单薄的肩膀。 “仁太不可靠了,一定会迷路。” 和也说的理直气壮。 “……” 没办法否认和也的话,仁赌气似的把头深埋进和也的胸口,那里炙热的,感觉不到初春的寒冷,舒服得,让仁再度昏睡过去。
2005/11/20 没天良啊!!!!下次谁再给我,我就回去钉草人!!!提问和回答游戏———大家来说真心话 二次中招了……飙泪 T-T
游戏规则:
1.由某个blog发起,出一个题目。 2.在自己的blog中完成题目,然后点名另外几个blog完成同样的题目。 3.另外的几个blog完成题目以后再分别点名,依次类推。 4.被点名的blog在完成题目时要注明被哪个blog点名。 5.不可回传,加一条自己出的题。 01、最近在看的电视:嗯……,《野猪大改造》和 一堆美剧 02、最近在做的事情:发懒……
03、最近在听的音乐:超级多……应该说是thom和别人合作的一些歌
04、最近在吃的东西:肉饼和米线
05、最近在看的报刊:电影杂志,音乐杂志,流行杂志
06、最近关心的话题:薪水和稿费
07、最近常去的地方:床上
08、最近最想做的事:有钱的话要去买cd和阿迪的外套
09、最近常想的人:大学的好友们
10、最近身体情况:有点倦怠
11、最近理财状况:负债累累
12、对朋友最想说的话:是朋友就养活我到我还完债
13、对自己最想说的话:人生好失败,生活几颓废
14、想一个减肥的良方:…………如果想出来,怎么还会发愁
15、记忆中做过最疯狂的事情之一:把超级重的凳子向同班男生砸过去 = =
16、喜欢K歌的程度1~10依次递增:看着好了……
17、最喜欢吃的食物:能吃饱就不错了
18、不吃的几样食物:寿司姜………………
19、最想去的地方:意大利
20、看到马路上谁觉得最恶心:随地扔垃圾,吐痰,没有公德,没有教养的
21、最想要的礼物:DIOR的鞋子,VIVIENNE的裙子
22、心目中的伴侣是怎样的一个人:小眼睛,苍白或者小麦色皮肤,单薄,沉默或恶毒,40岁以后会秃头
23、你现在还单身吗?如果是,准备什么时候找一个?如果不是,WHO IS YOUR MATE?:高中以后便与恋爱无缘了
24、如果养宠物会养什么,起名字叫做什么:蜥蜴,已经养过了,下面想要蜘蛛,取名为……谁来杀了我吧…………
25、如果只剩下一天的时间,你会做什么?:暗杀名人!
26、最多的时候,你能一心几用地做事情啊?:…………这个还真没数过
27、目前最萌的是什么>_,<:不良少年之间的感情……
28、看到这里说明你选择了回答这套题,你觉得被抓到的自己是可怜还是可悲?可悲…………
29、看到这里的人,是被在下陷害的人,请原谅我……扭动……,对于非常不懂事的人,想要怎么对付他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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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拉几个垫背可以清热解毒,有益于身心健康全面发展~~~下面是接班人名单!!来受死吧:
1、薄荷……我对不起你 2、小红帽少年……谁叫我想不起来你是谁…………扭动~~~~ 2005/10/20 爱与喜欢的距离 番外《凌晨4:57分》 by nicochan
夏朝寒的时间停止在那一刻,带着铁锈味道的自来水,淌过他的锁骨,浸透了棉质衬衫,冰冷的贴在他的身上,抖动着的频率,也不知道那是因为他的心脏还在跳动,还是因为十一月的天气太过寒冷。他只记得,透过窗外的白炽街灯,看到客厅墙上的时钟静止了……
4:57分开始,他踏入了螺旋的迷宫。
从梦中惊醒的时候,夏朝寒不用看床头柜上的电子钟,也知道,现在是4:57分,从什么时候开始的,他的生物钟比一年误差0.01秒的精工都还要准确,这也算是他人生中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迹了。
为了不惊动身边熟睡的女人,夏朝寒尽量放慢下床的速度,像电影中的慢动作一样移动着,当然,这并是不说明,他深爱着这个女人,不舍得打扰她的浅眠,只是比起她好似关怀的目光,夏朝寒觉得他更需要安静的空间。
夏朝寒的家是在他工作后的第二年时购入的,父母付的头期,他也不好拒绝,好在地段也好,环境也好,都是非常舒适的,他这一住也就是10多年,没再翻修过,习惯了,他也懒得改变,唯一有所不同的就是由一个人,变成了两个人而已。
卧室与客厅只由一面彩色玻璃的通天屏风隔开,从客厅看来,若隐若现的,可以看见床上女人柔软的曲线,半卧着,那是他的太太,结婚三年,没有小孩。
步下连接卧室和客厅的阶梯,夏朝寒踩着华尔兹样柔软的步伐走向位于客厅另一端的流理台,他或许是不甚清醒地,至少,他那舞蹈着般的脚步透露着这样的讯息。房间里没有灯光,黑暗的,包围着这个男人,但他的身影却格外清晰的,被散落的霓虹勾勒着,那是在卧室落地窗外的另一个世界,繁华而落寞。
伫立在客厅的中央,几乎是习惯性的,夏朝寒的头像是被不知名的力量牵引着,望向在黑暗中的,那唯一的一点光亮……
“你有5条新的留言!”
“喂,我是……”夏朝寒用头和肩膀夹着电话,十指飞快的在键盘上敲击着,他毕业已经7年了,回到上海也有5年多了,现在的他,在一家网络公司里担任着一个不大不小的职位,算不上有钱,但也足够让他的小生活过得有滋有味,他本来就不是什么有远大志向的人,像现在,他有份不错的工作,混得好了,说不定也能事业有成,也有个家里介绍的女朋友,复旦毕业,地道的上海姑娘,老实说,夏朝寒也明白,她选了自己,多少是因为“带他上街,很有面子。”不过,他倒是不怎么介意。
但是,夏朝寒这个人也不是那么单纯的,他有个秘密,现在,此时,就在电话的另一端,那是一个和他维持了7年多肉体关系的男人。但是,他明白,他不是HOMO,对男人也兴趣缺缺,但是唯独那个人是不同的,没有理由,也不需要解释,他们就是这么僵持着,偶尔夹杂着一个叫罗佳妮的女人,不清不楚地,就像他家的那面落地屏风,闪烁着斑斓暧昧,混浊不清的色泽。
“我今天晚上3:50到虹桥,你要来接机。”
“我哪来的时间。”
“你凌晨上班么!”
“我明天上班。”
“那是明天的事儿。”
夏朝寒觉得头痛,虽然跟手头急需完成的工作也有关,但他明白,这个他牵挂的,至少是前一秒钟还在牵挂的男人,才是正在影响着他的神经,让他偏头疼的根源。
“我今晚约了加宁,说好了要一起吃饭的。”
沉默总是漫长的,在电话的另一端,只传来呼吸声的期间里,夏朝寒甚至觉得时间是静止的,这或许是错觉,亦或许,在那个时候,他的时间确确实实的静止了,他在等一声应答,他钟表的齿轮才能开始转动。
“那……我直接过去吧,她在么?加宁?”
我从没让她进去过,那个瞬间,夏朝寒或许很想这么对黑经纬说,但这句话就就像是随着他的血液在体内百转千回着,被禁锢了。
“我……”
“我……”
同时回响在电话两端的主语,让这两个男人觉得有些不知所措,是谁先来打破这尴尬,夏朝寒思考着,头脑也跟着瞬间空白了。
“我还要安检……”
“嗯,还要出关吧……我等你,在家。”
“我知道了,那现挂了。”
听着变得有些轻快的声音,夏朝寒觉得,黑经纬一定是在笑了,他会习惯性的勾起右侧的唇角,在颊边形成一个浅窝,那影像是那么清晰的,几乎让他觉得,黑经纬就在他的面前,隔着一张办公桌,凝视着,微笑着。但是,透过电话传来的忙音也同时提醒着他,现在,黑经纬在距离上海7小时机程的新加坡,不过,这不要紧,因为再过不久,黑经纬会在距离地面三万英尺的空中,然后,再过8个小时,他就会在他的身边。
几乎是无法控制的,想到这里,夏朝寒就会笑出声来,虽然是几不可闻的,他也会觉得惊讶,自己还有多少事情是不会为了黑经纬这个男人做的呢,他回来,自己就会挂着傻瓜一样笑容,从办公室到电影院,让加宁都觉得自己一定是中了什么公司的年终大奖。而为了留住他,做爱也可以接受了,那么这样的自己对他,到底是抱有着怎样的感情呢?这样的事情,夏朝寒总是觉得他七年前想不明白,而如今也一定是不会明白的。
思考着这个问题,夏朝寒的亲吻着加宁那光洁的额头,那上面还被情事后细密的汗珠覆盖着,他爱着这个女人,就像是所有的男人对他们的女人那样,心疼着,宠腻着,清晰的爱着。
“朝寒……怎么了?”加宁轻轻托拽着他的男人——夏朝寒已经覆盖在身上的jonywear面质衬衫。“这么快就回去了?”
“乖,我明天要开会。”夏朝寒搓揉着加宁的后颈,细腻馨香的,女人特有的柔软,让他有些爱不释手。要不,还是留下来过夜……,夏朝寒思索着,权衡着,“2点了阿,你还是回去吧,从你家那里上班比较近。”夏朝寒笑了,他最喜欢的就是加宁这里,善解人意的,不为难他,帮他做着决定。
“这两天比较忙,周末吧,我们去郊游。”夏朝寒并不想耽误时间,他匆匆穿过客厅,很快的,便消失在门后。加宁甚至觉得,他的最后一句话一定是透过门缝传到她耳中的,他有些难过,他是在乎她的,她很明白,所以聪明的懂得退让,但又有的时候,加宁又会觉得夏朝寒的心是飘忽的,游荡在不知道的什么地方,被全然的占据了,这让她是那么不安,恐惧着,这个男人,有一天或许会彻底的消失在门外,再也不会回来了。
夏朝寒回到家的时候,具体是几点,他不清楚,但单单从穿透过薄驼绒外套,刺激着他皮肤的冷空气判断,应该也有三四点钟了,这之前的1个多小时中,他徘徊在路上,让十一月底阴冷的空气,从他的鼻腔开始,渐渐冷却他激荡着的胸腔。他想让自己看起来平静些,至少是在面对黑经纬的时候。当然,他更想在打开家门的时候,能看到那个男人靠在五彩的玻璃屏风边,面孔被那不勒斯咖啡的热气模糊了的,隔着一层气化的薄膜,与他对视着,这让他觉得生活的边际也是被暧昧的平静所涂抹了的,所以当他走进玄关的时候,他多少有些失望。
“还没到四点么?”
空荡荡的客厅,安静的只回响着自己的呼吸声,再没有别人的……
还是他叫不到车?夏朝寒这么想着,随手将米色的驼绒外套扔在木质地板上,黑暗中闪烁着磷粉样的幽暗光芒,他按下电话机上的留言键,敲打着墙壁,走向流理台,喉咙处干渴的感觉瘙痒着他的神经,他需要一些水分。
“您有五条留言……”
“嘀————”
“是我,我马上要登机了,想我吧~~~我带了礼物,我要把它绑在你的脖子上。我……没事了,再见。”
“嘀————”
夏朝寒的舌头舔过有些干涩的唇角,舌尖传来柠檬的味道,那是黑经纬常喜欢用的润唇膏,上次他看到自己的嘴唇经不起冬季天气的折磨,就留在这里了。
“嘀————”
“夏朝寒同志!!!这个周末记得带着小宁回家,你已经有1个月没回家了,我和你爸都挺想小宁的,对了,徐叔叔从法国带了瓶香水回来,我给小宁留着呢……”
是该回次家了,对了,上次小宁给妈买的大衣也顺便带回去吧,夏朝寒这么想着,让冰冷的水从自来水管流入手中的玻璃杯,再滋润他细胞开始剥落的口腔,黑经纬总说那不卫生,不如喝纯净水,也没什么味道,他还记得他说,喜欢自来水里有铁锈味儿时,黑经纬的表情。
“嘀————”
“小夏,是我,怎么这个时候你还没回家阿!都2点多了,你又上哪鬼混了!!记得明天9:00要开会啊!!千万别迟到!还有资料我处理过了,在你桌子上。”
“嘀————”
“是我……”
夏朝寒的手明显的停顿了一下,吞咽的动作也停止了,水有些撒落出来,滴在地板上,又溅开。
“佳妮……你看电视了么,现在还没有具体的消息,我今天在逛街时,还在想送你们什么圣诞礼物好呢,我……我,我让朋友去打听了,又具消息,我会在打给你的,不会,他说不定不在呢,是吧……我”
罗佳妮这个女人,从他7年前认识她开始,她就是很精明的,如今,她就像其他大城市里受过高等教育的漂亮女人一样,拥有一分令人羡艳的工作。但是,今天她是怎么了?夏朝寒的眉头不自觉的纠缠着,这个女人在凌晨打电话,究竟要告诉他什么?
“嘀————”
“朝寒……朝寒,经纬,经纬他……飞机坠机了,他在上面,我,我,你到底去哪了阿!!!!朝寒……………”
带着铁锈味道的自来水,淌过夏朝寒的锁骨,浸透了棉质衬衫,冰冷的贴在他的身上,抖动着的,也不知道那是心脏跳动的频率,还是因为十一月的天气太过寒冷。夏朝寒只记得,透过外面白炽街灯,他看到客厅墙上的时钟静止了似的,分针缓慢的爬着……
透明的液体滴落在地板上,形成一面剔透的凸镜。男人的衣服也被浸湿了,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液体,濡湿着男人的背,九月末的天气就是这样持续着低气压,压迫了这个男人的所有汗腺,如同哭泣着,或者他就是在哭泣着。
这个时间,4:57分,也有一个叫罗佳妮的女人,她会准时从浅眠中醒来,但她没有起身,只是隔着一层暧昧的彩色玻璃屏风,细听着一个男人压抑在胸腔内的哽咽声,像被扼住喉咙的婴儿垂死挣扎一般的,软弱的痉挛着。
这个男人是她的丈夫,夏朝寒。每到这个时候,她总是怜悯这个男人的,但她不会告诉他,也不会去打扰他,因为对于她来说,这从客厅里传来的,似有似无的声响,比任何音乐都更能让她安然入睡……
后记:不管你相信不相信,这绝对是一个漫画脚本……完。不过漫画到现在还没有影子…… 2005/10/13 有一种音乐 part 1 十一拾漏有一种音乐 part 1 十一拾漏 这次十一回家在老娘棍棒的逼迫下,不得已收拾了一下自己堆的满地都是的碟,正可谓是不收不知道,一收吓一跳,自己都想不起来,什么时候已经买了这么多,零零碎碎地堆在了一起。 看着这些东西,突然怀念起自己小时候,手里只有那么几张卡带的年代。那个时候即便是盗版也是分外珍稀的,生怕有一点点地破损。而现在,随便一脚踩了上去,才发现原版cd的封壳上已经少了一角,却也心疼不过三秒。我果然是堕落了。 家里的音响刚修好,便这样坐在地上,一边听一边收,收收停停,愣是一日没有完工。 不过好在托棍棒的福,有好多以前没买了却没有仔细听过的碟,也总算见着了天日。 要说这次有什么惊喜地发现,那么便还要说到LOU REED,这个70年代的摇滚艺人,原本就是钟爱花童和朋克时代的我的最爱,所以断断续续也收了不下15张他的原版,只是当初听的时候,所有的感动也不过来自于对于他的音乐的喜爱,而这次再听,竟然发现,某张他的精选里有电影《Velvet Goldmine(天鹅绒金矿)》的插曲,真是惊喜。 其次要说的还是一张97年的十大,portishead的同名专辑。其实这张碟买了已经很久了,却因为灰色的封套不怎么显眼,一直压着箱底……,真是莫名的错过了非常好的东西。97年是繁花似锦的一年,犹还记得自己就是因为这一年中发现了radiohead的《ok computer》和blur的同名专辑,才从此堕落到收碟无止尽的大军中去的,真是害人不浅。当然,罪魁祸首还有一个,那就是suede的《coming up》,虽然这是一张风评不怎么好的碟子,不过到底还是因为他,我才爱上suede的,到底还是值得纪念,不过自从01年,看过了他们的亚洲巡演之后,这种爱终于破灭了。真是相见不如怀念。 最后一张,其实在卡带时期就淘到了原版,只不过多年之后的今天,从一个老板手里买到了cd原版,感觉大有不同,这便是王子作的《紫雨》的电影原声带。当初买来听,完全是因为对斯皮尔伯格的钟爱,却没觉得有多精彩,不过貌似这些年过去,自己也多少也有些变化了,终于听出了些味道来,于是在公司和家里这段颠簸漫长的路途中,自己就反复聆听着。 2005/10/2 关于断臂山后的一些事看断臂山的时候,是国庆长假的第二天,在外婆家。
妹妹打扮得入时,去了街上,独留我和外婆守着家门。 外婆家的房子是精装修,又因为小保姆经常打蜡,保养得好的关系,原来浅米色的地板吃了油,颜色已经渐渐沉着下来,我就趴卧在这样的地板上,读完了这本小说。 我喜欢在这样的环境里读书,就象是卡尔维诺在《寒冬也行人》的开头说过的话——读书,首先要让自己舒服。只可惜,外婆家没有家中那样的好音响,没办法在看书的时候,听上一曲《EXIT MUSIC》,多少有些遗憾。
书是看完了,却始终有种不散的抑郁哽在喉中,得不到疏解,想来,我大概也算得上是那种细致敏感的人,容易伤怀。记得不久前还聚多离少的友人们,现如今已经各奔前程,再不得一个机会,能相约出来,喝个茶聊个天。这多少也好似断臂山中所描绘的,那些时光,已经成为了心中不可企及秀丽景色,只可回味,却在无法触及。
李安在采访中这样说“人的一生总要错过什么,或许,就会终身遗憾。”我不知道,我至现在所经历的20多年的人生中,究竟是不是也错过了这样珍贵的事物,而我还没有发觉,我也不知道,我曾经珍惜的,却不得不失去的那些, 是否也会成为我不忍回顾的,心中的断臂山。
只好前行,但愿我也有埃尼斯那样的幸运,可以重温旧梦。 2005/10/1 Brokeback Mountain断 背 山 Brokeback Mountain 原著:E. Annie Proulx 翻译:微雨寒梅 (上) 埃尼斯•德•玛尔不到五点就醒了,风摇晃着拖车,嘶嘶作响地从铝制门窗缝儿钻进来,吹得挂在钉子上的衬衣微微抖动。他爬起来,挠了挠下体和阴毛,慢腾腾地走到煤气灶前,把上次喝剩的咖啡倒进缺了个口儿的搪瓷锅子里。蓝色的火焰登时裹住了锅子。他打开水龙头在小便槽里撒了泡尿,穿上衬衣牛仔裤和他那破靴子,用脚跟在地板上蹬了蹬把整个脚穿了进去。 风沿着拖车的轮廓呼啸着打转,他都能听到沙砾在风中发出刮擦声。在公路上开着辆破拖车赶路可真够糟糕的,但是今天早上他就必须打好包,离开此地。农场被卖掉了,最后一匹马也已经运走了,前天农场主就支付了所有人的工钱打发他们离开。他把钥匙扔给埃尼斯,说了句“农场交给房地产经纪吧,我走了”。看来,在找到下一份活儿之前,埃尼斯就只好跟他那已经嫁了人的闺女呆在一起了。但是他心里头美滋滋的,因为在梦里,他又见到了杰克。 咖啡沸了。没等溢出来他就提起了锅子,把它倒进一个脏兮兮的杯子里。他吹了吹这些黑色的液体,继续琢磨那个梦。稍不留神,那梦境就把他带回了以往的辰光,令他重温那些寒冷的山中岁月——那时候他们拥有整个世界,无忧无虑,随心所欲…… 风还在吹打着拖车,那情形就像把一车泥土从运沙车上倾倒下来似的,由强到弱,继而留下片刻的寂静。 他们都生长在蒙大拿州犄角旮旯那种又小又穷的农场里,杰克来自州北部边境的赖特宁平原,埃尼斯则来自离犹他州边境不远的塞奇郡附近;两人都是高中没读完就辍学了,前途无望,注定将来得干重活、过穷日子;两人都举止粗鲁、满口脏话,习惯了节俭度日。埃尼斯是他哥哥和姐姐养大的。他们的父母在“鬼见愁”唯一的拐弯处翻了车,给他们留下了二十四块钱现金和一个被双重抵押的农场。埃尼斯十四岁的时候申请了执照,可以从农场长途跋涉去上高中了。他开的是一辆旧的小货车,没有取暖器,只有一个雨刷,轮胎也挺差劲儿;好不容易开到了,却又没钱修车了。他本来计划读到高二,觉得那样听上去体面。可是这辆货车破坏了他的计划,把他直接铲回农场干起了农活。 1963年遇到杰克时,埃尼斯已经和阿尔玛•比尔斯订了婚。两个男人都想攒点钱将来结婚时能办个小酒宴。对埃尼斯来说,这意味着香烟罐里得存上个10美元。那年春天,他们都急着找工作,于是双双和农场签了合同,一起到斯加纳北部牧羊。合同上两人签的分别是牧羊人和驻营者。夏日的山脉横亘在断背山林业局外面的林木线上,这是杰克在山上第二次过夏天,埃尼斯则是第一次。当时两人都还不满二十岁。 在一个小得令人窒息的活动拖车办公室里,他们站在一张铺满草稿纸的桌子前握了握手,桌上还搁着一只塞满烟头的树胶烟灰缸。活动百叶窗歪歪斜斜地挂着,一角白光从中漏进来,工头乔•安奎尔的手移到了白光中。乔留着一头中分的烟灰色波浪发,在给他俩面授机宜。 “林业局在山上有块儿指定的露营地,可营地离放羊的地方有好几英里。到了晚上就没人看着羊了,可给野兽吃了不少。所以,我是这么想的:你们中的一个人在林业局规定的地方照看营地,另一个人——”他用手指着杰克,“在羊群里支一个小帐篷,不要给人看到。早饭、晚饭在营地里吃,但是夜里要和羊睡在一起,绝对不许生火,也绝对不许擅离职守。每天早上把帐篷卷起来,以防林业局来巡查。带上狗,你就睡那儿。去年夏天,该死的,我们损失了近百分之二十五的羊。我可不想再发生这种事。你,” 他对埃尼斯说——后者留着一头乱发,一双大手伤痕累累,穿着破旧的牛仔裤和缺纽扣的衬衫——“每个星期五中午12点,你带上下周所需物品清单和你的骡子到桥上去。有人会开车把给养送来。”他没问埃尼斯带表了没,径直从高架上的盒子里取出一只系着辫子绳的廉价圆形怀表,转了转,上好发条,抛给了对方,手臂都懒得伸一伸:“明天早上我们开车送你们走。” 他们无处可去,找了家酒吧,喝了一下午啤酒,杰克告诉埃尼斯前年山上的一场雷雨死了四十二只羊,那股恶臭和肿胀的羊尸,得喝好多威士忌才能压得住。他还曾射下一只鹰,说着转过头去给埃尼斯看插在帽带上的尾羽。 乍一看,杰克长得很好看,一头卷发,笑声轻快活泼,对一个小个子来说腰粗了点,一笑就露出一口小龅牙,他的牙虽然没有长到足以让他能从茶壶颈里吃到爆米花,不过也够醒目的。他很迷恋牛仔生活,腰带上系了个小小的捕牛扣,靴子已经破得没法再补了。他发疯似地要到别处去,什么地方都可以,只要不用待在赖特宁平原。 埃尼斯,高鼻梁,瘦脸型,邋里邋遢的,胸部有点凹陷,上身短,腿又长又弯。他有一身适合骑马和打架的坚韧肌肉。反应敏捷,远视得很厉害,所以除了哈姆莱的马鞍目录,什么书都不爱看。 卡车和马车把羊群卸在路口,一个罗圈腿的巴斯克人教埃尼斯怎么往骡子身上装货,每个牲口背两个包裹和一副乘具——巴斯克人跟他说“千万别要汤,汤盒儿太难带了”——背篓里放着三只小狗,还有一只小狗崽子藏在杰克的上衣里,他喜欢小狗。埃尼斯挑了匹叫雪茄头的栗色马当坐骑,杰克则挑了匹红棕色母马——后来才发现它脾气火爆。剩下的马中还有一头鼠灰色的,看起来跟埃尼斯挺像。埃尼斯、杰克、狗、马、骡子走在前面,一千多只母羊和羊崽紧跟其后,就像一股浊流穿过树林,追逐着无处不在的山风,向上涌至那繁花盛开的草地上。 他们在林业局指定的地方支起了大帐篷,把锅灶和食盒固定好。第一天晚上他们都睡在帐篷里。杰克已经开始对乔让他和羊睡在一起并且不准生火的指令骂娘了。不过第二天早上,天还没亮,他还是一言不发地给他的母马上好了鞍。黎明时分,天边一片透明的橙黄色,下面点缀着一条凝胶般的淡绿色带子。黑黝黝的山色渐渐转淡,直到和埃尼斯做早饭时的炊烟浑然一色。凛冽的空气慢慢变暖,山峦突然间洒下了铅笔一样细长的影子,山下的黑松郁郁葱葱,好像一堆堆阴暗的孔雀石。 白天,埃尼斯朝山谷那边望过去,有时能看到杰克:一个小点在高原上移动,就好像一只昆虫爬过一块桌布;而晚上,杰克从他那漆黑一团的帐篷里望过去,埃尼斯就像是一簇夜火,一星绽放在大山深处的火花。 一天傍晚杰克拖着脚步回来了,他喝了晾在帐篷背阴处湿麻袋里的两瓶啤酒,吃了两碗炖肉,啃了四块埃尼斯的硬饼干和一罐桃子罐头,卷了根烟,看着太阳落下去。 “一天光换班就要在路上花上四小时。”他愁眉苦脸地说,“先回来吃早饭,然后回到羊群,傍晚伺候它们睡下,再回来吃晚饭,又回到羊群,大半个晚上都得防备着有没有狼来……我有权晚上睡在这儿,乔凭什么不许我留下。” “你想换一下吗?”埃尼斯说,“我不介意去放羊。也不介意跟羊睡一起。” “不是这么回事。我的意思是,咱俩都应该睡在这里。那个该死的小帐篷就跟猫尿一样臭,比猫尿还臭。” “我去看羊好了,无所谓的。” “跟你说,晚上你可得起来十多次,防狼。你跟我换我很乐意,不过给你提个醒,我做饭很烂。用罐头开瓶器倒是很熟练。” “肯定不会比我烂的。我真不介意。” 晚上,他们在发着黄光的煤油灯下了呆了一小时,十点左右埃尼斯骑着雪茄头走了。雪茄头真是匹夜行的好马,披着冰霜的寒光就回到了羊群。埃尼斯带走了剩下的饼干,一罐果酱,以及一罐咖啡,他说明天他要在外面待到吃晚饭的时候,省得早晨还得往回跑一趟。 “天刚亮就打了匹狼,”第二天傍晚,杰克削土豆的时候埃尼斯对他说。他用热水泼着脸,又往脸上抹肥皂,好让他的刮胡刀更好使。“狗娘养的。睾丸大得跟苹果似的。我打赌它一准儿吃了不少羊崽——看上去都能吞下一匹骆驼。你要点热水吗?还有很多。” “都是给你的。” “哦,那我可好好洗洗了。”说着,他脱下靴子和牛仔裤(没穿内裤,没穿袜子,杰克注意到),挥舞着那条绿色的毛巾,把火苗扇得又高又旺。 他们围着篝火吃了一顿非常愉快的晚餐。一人一罐豆子,配上炸土豆,还分享了一夸脱威士忌。两人背靠一根圆木坐着,靴子底和牛仔裤的铜扣被篝火烘得暖融融的,酒瓶在他们手里交替传递。天空中的淡紫色渐渐退却,冷气消散。他们喝着酒,抽着烟,时不时地起来撒泡尿,火光在弯弯曲曲的小溪上投下火星。他们一边往火上添柴,一边聊天:聊马仔牛仔们的表演;聊股市行情;聊彼此受过的伤;聊两个月前长尾鲨潜水艇失事的细节,包括对失事前那可怕的最后几分钟的揣测;聊他们养过的和知道的狗;聊牲口;聊杰克家由他爹妈打理的农场;埃尼斯说,父母双亡后他家就散了,他哥在西格诺,姐姐则嫁到了卡斯帕尔;杰克说他爹从前会驯牛,但他一直没有声张,也从来不指点杰克,从来不看杰克骑牛,尽管小时候曾把杰克放到羊背上;埃尼斯说他也对驯牛感兴趣,能骑八秒多,还颇有点心得;杰克说钱是个好东西,埃尼斯表示同意……他们尊重对方的意见,彼此都很高兴在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能有这么个伴儿。埃尼斯骑着马,踏着迷蒙的夜色醉醺醺地驰回了羊群,心里觉得自个儿从来没有这么快乐过,快乐得都能伸手抓下一片白月光。 夏天还在继续。他们把羊群赶到了一片新的草地上,同时转移了营地;羊群和营地的距离更大了,晚上骑马回营地所用的时间也更长了。埃尼斯骑马的时候很潇洒,睡觉的时候都睁着眼,可他离开羊群的时间却越拉越长。杰克把他的口琴吹得嗡嗡响——母马发脾气的时候,口琴曾经给摔到地上过,不那么光亮了。埃尼斯有一副高亢的好嗓子。有几个晚上他们在一起乱唱一气。埃尼斯知道“草莓枣红马”这类歪歪歌词,杰克则扯着嗓子唱“what I say-ay-ay”(我所说的……),那是卡尔•帕金斯的歌。但他最喜欢的是一首忧伤的圣歌:“耶稣基督行于水上”。是跟他那位笃信圣灵降临节的母亲学的。他像唱挽歌一样缓缓地唱着,引得远处狼嚎四起。 “太晚了,不想管那些该死的羊了”埃尼斯说道,醉醺醺地仰面躺着。正是寒冷时分,从月亮的位置看已过了两点钟。草地上的石头泛着白绿色幽光,冷风呼啸而过,把火苗压得很低,就像给火焰镶上了一条黄色的花边儿。“给我一条多余的毯子,我在外面一卷就可以睡,打上四十个盹,天就亮了。” “等火灭了非把你的屁股冻掉不可。还是睡帐篷吧。” “没事。”他摇摇晃晃地钻出了了帆布帐篷,扯掉靴子,刚在铺在地下的毯子上打了一小会儿呼噜,就上牙嗑下牙地叫醒了杰克。 “天啊,不要哆嗦了,过来,被窝大着呢。” 杰克睡意朦胧,不耐烦地说到。被窝很大,也很温暖,不一会儿他们便越过雷池,变得非常亲密了。埃尼斯本来还胡思乱想着修栅栏和钱的事儿,当杰克抓住他的左手移到自己勃起的阴茎上时,他的大脑顿时一片空白。他像被火烫了似的把手抽了回来,跪起身,解开皮带,拉下裤子,把杰克仰面翻过来,在透明的液体和一点点唾液的帮助下,闯了进去,他从来没这么做过,不过这也并不需要什么说明书。他们一声不吭地进行着,间或发出几声急促的喘息。杰克紧绷的“枪”发射了,然后埃尼斯退出来,躺下,坠入梦乡。 埃尼斯在黎明的满天红光中醒来,裤子还褪在膝盖上,头疼得厉害,杰克在后面顶着他,两人什么都没说,彼此都心知肚明接下来的日子这事还会继续下去。让羊去见鬼吧! 这种事的确仍在继续。他们从来不“谈”性,而是用“做”的。一开始还只是深夜时候在帐篷里做,后来在大白天热辣辣的太阳下面也做,又或者在傍晚的火光中做。又快又粗暴,边笑边喘息,什么动静儿都有,就是不说话。只有一次,埃尼斯说:“我可不是玻璃。”杰克立马接口:“我也不是。就这一回,就你跟我,和别人那种事儿不一样。”山上只有他俩,在轻快而苦涩的空气里狂欢。鸟瞰山脚,山下平原上的车灯闪烁着晃动。他们远离尘嚣,唯有从远处夜色中的农场里,传来隐隐狗吠……他俩以为没人能看见他们。可他们不知道,有一天,乔•安奎尔用他那10*42倍距的双目望远镜足足看了他们十分钟。一直等到他俩穿好牛仔裤,扣好扣子,埃尼斯骑马驰回羊群,他才现身。乔告诉杰克,他家人带话来,说杰克的叔叔哈罗德得肺炎住院了,估计就要挺不过去了。后来叔叔安然无恙,乔又上来报信,两眼死死地盯着杰克,连马都没下。 八月份,埃尼斯整夜和杰克呆在主营里。一场狂风挟裹着冰雹袭来,羊群往西跑到了另一片草场,和那里的羊混在了一起。真倒霉,他们整整忙活了五天。埃尼斯跟一个不会说英语的智利牧羊人试着把羊们分开来,但这几乎不可能的,因为到了这个季节,羊身上的那些油漆标记都已经看不清了。到最后,数量是弄对了,但埃尼斯知道,羊还是混了。在这种惶惶不安的局面下,一切似乎都乱了套。 八月十三日,山里的第一场雪早早地降临了。雪积得有一英尺高,但是很快就融化了。雪后第二周乔捎话来叫他们下山,说是另一场更大的暴风雪正从太平洋往这边推进,他们收拾好东西,和羊群一起往山下走。石头在他们的脚边滚动,紫色的云团不断从天空西边涌来,风雪将至,空气中的金属味驱赶着他们不断前行。在从断云漏下的光影中,群山时隐时现。风刮过野草,穿过残破的高山矮曲林,抽打着岩石,发出野兽般的嘶吼。大山仿佛被施了法似的沸腾起来。下陡坡的时候,埃尼斯就像电影里的慢动作那样,头朝下结结实实地摔了一个跟头。 乔•安奎尔付了他们工钱,没说太多。不过他看过那些满地乱转的羊后,面露不悦:“这里头有些羊可没跟你们上山。”而羊的数量,也没有剩到他原先希望的那么多。农场的人干活永远不上心。 “你明年夏天还来吗?”在街上,杰克对埃尼斯说,一脚已经跨上了他那辆绿色卡车。寒风猛烈,冷得刺骨。 “也许不了。”风卷起一阵灰尘,街道笼罩在迷雾阴霾之中。埃尼斯眯着眼睛抵挡着漫天飞舞的沙砾。“我说过,十二月我就要和阿尔玛结婚了,想在农场找点事做。你呢?”他的眼神从杰克的下巴移开,那里在最后一天被他一记重拳打得乌青。 “如果没有更好的差事,这个冬天我打算去我爹那儿,给他搭把手。要是一切顺利,春天的时候我也许会去德州。” “好吧,我想我们还会再见面的。”风吹起了街上的一只食物袋,一直滚到埃尼斯的车子底下。 “好。”杰克说,他们握手道别,在彼此肩上捶了一拳。两人渐行渐远,别无选择,唯有向着相反的方向各自上路。分手后的一英里,每走一码路,埃尼斯都觉得有人在他的肠子上掏了一下。他在路边停下车,在漫天席卷的雪花中,想吐但是什么都吐不出来。他从来没有这么难受过,这种情绪过了很久才平息下来。 十二月,埃尼斯和阿尔玛•比尔斯完婚,一月中旬,阿尔玛怀孕了。埃尼斯先后在几个农场打零工,后来去了沃什基郡罗斯特凯宾北部的老爱尔伍德西塔帕,当了一名牧马人。他在那一直干到九月份女儿出世,他把她叫做小阿尔玛。卧室里充斥着干涸的血迹味、乳臭味和婴儿的屎臭味,回荡着婴儿的哭叫声、吮吸声和阿尔玛迷迷糊糊的呻吟声。这一切都显示出一个和牲畜打交道的人顽强的生殖力,也象征着他生命的延续。 离开西塔帕后,他们搬到了瑞弗顿镇的一间小公寓里,楼下就是一家洗衣店。埃尼斯不情不愿地当了一名公路维修工。周末他在Rafter B干活,酬劳是可以把他的马放在那里。第二个女儿出生了,阿尔玛想留在镇上离诊所近一点,因为这孩子得了哮喘。 “埃尼斯,求你了,我们别再去那些偏僻的农场了,”阿尔玛说道,她坐在埃尼斯的腿上,一双纤细的、长满了雀斑的手环绕着他。“我们在镇上安家吧?” “让我想想。”埃尼斯说着,双手偷偷地沿着她的衬衫袖子向上移,摸着她光滑的腋毛,然后把她放倒,十指一路摸到她的肋骨直至果冻般的乳房,绕过圆圆的小腹,膝盖,进入私处,最后来到北极或是赤道——就看你选择哪条航道了。在他的撩拨下,她开始打颤,想把他的手推开。他却把她翻过来,快速地把那事做了,这让她心生憎恶——他就是喜欢这个小公寓,因为可以随时离开。 断背山放牧之后的第四年夏天,六月份,埃尼斯收到了杰克•崔斯特的信,是一封存局候领邮件。 伙计,这封信早就写了,希望你能收得到。听说你现在瑞弗顿。我24号要去那儿,我想我应该请你喝一杯,如果可以,给我电话。 回信地址是德州的切尔里德斯。埃尼斯写了回信,当然,随信附上了他在瑞弗顿的地址。 那天,早晨的时候还烈日炎炎,晴空万里。到了中午,云层就从西方堆积翻滚而来,空气变得潮湿闷热。因为不能确定杰克几点钟能到,埃尼斯便干脆请了一整天的假。他穿着自己最好的白底黑色宽条纹上衣,不时地来回踱步,一个劲儿朝布满灰白色尘埃的街道上张望。阿尔玛说,天实在太热了,要是能找到保姆帮忙带孩子,他们就可以请杰克去餐馆吃饭,而不是自己做饭。埃尼斯则回答他只想和杰克一起出去喝喝酒。杰克不是个爱下馆子的人,他说。脑海中浮现出那些搁在圆枕木上的冰凉的豆子罐头,还有从罐头里伸出来的脏兮兮的汤匙。 下午晚些时候,雷声开始隆隆轰鸣。那辆熟悉的绿色旧卡车驶入了埃尼斯的眼帘,杰克从车上跳出来,一巴掌把翘起来的车尾拍下去。埃尼斯象被一股热浪灼到了似的。他走出房间,站到了楼梯口,随手关上身后的房门。杰克一步两台阶地跨上来。他们紧紧抓住彼此的臂膀,狠狠地抱在一起,这一抱几乎令对方窒息。他们嘴里念叨着,混蛋,你这混蛋。然后,自然而然地,就象钥匙找对了锁孔,他们的嘴唇猛地合在了一处。杰克的虎牙出血了,帽子掉在了地上。他们的胡茬儿扎着彼此的脸,到处都是湿湿的唾液。这时,门开了。阿尔玛向外瞥了一眼,盯着埃尼斯扭曲的臂膀看了几秒,就又关上了门。他俩还在拥吻,胸膛,小腹和大腿紧贴在一起,互相踩着对方的脚趾,直到不能呼吸才放开。埃尼斯轻声地,柔情无限地叫着“小宝贝”——这是他对女儿们和马匹才会用到的称呼。 门又被推开了几英寸,阿尔玛出现在细窄的光带里。 他又能说些什么呢。阿尔玛,这是杰克•崔斯特,杰克,这是我妻子阿尔玛。他的胸腔涨得满满的,鼻子里都是杰克身上的味道。浓烈而熟悉的烟草味儿,汗香味儿,青草的淡淡甜味儿,还有那来自山中的凛冽寒气。“阿尔玛,”他说,“我和杰克四年没见了。”好像这能成为一个理由似的。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她,暗自庆幸楼梯口的灯光昏暗不明。 “没错。”阿尔玛低声说,她什么都看到了。在她身后的房间里,一道闪电把窗子照得好象一条正在舞动的白床单,婴儿开始哇哇大哭。 “你有孩子了?”杰克说。他颤抖的手擦过埃尼斯的手,有一股电流在它们之间噼啪作响。 “两个小丫头。”埃尼斯说,“小阿尔玛和弗朗仙。我爱死她们了。” 阿尔玛的嘴角扯了扯。 “我有一个男孩。”杰克说,“八个月大了。我在切尔德里斯娶了个小巧可爱的德州姑娘,叫露玲。”他们脚下的地板在颤动,埃尼斯能够感受到杰克哆嗦得有多么厉害。 “阿尔玛,我要和杰克出去喝一杯,今晚可能不回来了,我们想边喝边聊。” “好。”阿尔玛说。从口袋里掏出一美元纸币。埃尼斯猜测她可能是想让自己带包烟,以便早点回来。 “很高兴见到你。”杰克说。颤抖得像一匹精疲力尽的马。 “埃尼斯。”阿尔玛伤心地呼唤着。但是这并没能使埃尼斯放慢下楼梯的脚步。他应声道:“阿尔玛,你要想抽烟,就去卧室里我那间蓝色上衣的口袋里找。” 他们坐着杰克的卡车离开了,买了瓶威士忌。20分钟后就在西斯塔汽车旅馆的床上翻云覆雨起来。一阵冰雹砸在窗子上,随即冷雨接踵而至。风撞击着隔壁房间那不算结实的门,就这么撞了一夜。 断 背 山 Brokeback Mountain 原著:E. Annie Proulx 翻译:微雨寒梅 (下) 房间里充斥着精液、烟草、汗和威士忌的味道,还有旧地毯与干草的酸味,以及马鞍皮革,粪便和廉价香皂的混合怪味儿。埃尼斯呈大字型摊在床上,精疲力竭,大汗淋漓,仍在喘息,阴茎还半勃起着。杰克一面大口大口地抽烟,一面说道:“老天,只有跟你干才会这么爽。我们得谈谈。我对上帝发誓,我从来没指望咱们还能再在一起……好吧,我其实这么指望过,这就是我来这儿的原因,我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。我真恨不得插上翅膀飞过来。” “我不知道你到底去了什么鬼地方。四年了,我都要绝望了。我说,你是不是还在记恨我打你那一拳。” “伙计。”杰克说,“我去了德克萨斯州,在那儿碰见了露玲。你看那椅子上的东西。” 在肮脏的桔红色椅背上,安尼斯看到一条闪闪发光的牛仔皮带扣。“你现在驯牛啦?” “是啊,有一年我才赚了他妈的三千多块钱,差点儿饿死。除了牙刷什么都跟人借过。我几乎走遍了德州每一个角落,大部分时间都躺在那该死的货车下面修车。不过我一刻也没想过放弃。露玲?她是有几个钱,不过都在她老爹手里,用来做农业机械用具生意,他可不会给她一个子儿,而且他挺讨厌我的。能熬到现在真不易……” “你可以干点儿别的啊。你没去参军?”粼粼雷声从遥远的东边传来,又挟着红色的冠形闪电离他们而去。 “他们不会要我的。我椎骨给压碎过,肩胛骨也骨折过,喏,就这儿。当了驯牛的就得随时准备被挑断大腿。伤痛没完没了,就像个难缠的婊子。我的一条腿算是废了,有三处伤。是头公牛干的。它从天而降,把我顶起来,然后摔出去八丈远,接着开始猛追我,那家伙,跑得真他妈快。幸亏有个朋友把油泼在了牛角上。我浑身零零碎碎都是伤,肋骨断过,韧带裂过。我爹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。要发财得先去上大学,或者当运动员。像我这样的,想赚点小钱只能去驯牛。要是我玩儿砸了,露玲她爹一分钱都不会给我的。想清楚这一点,我就不指望那些不切实际的理想了。我得趁我还能走路出来闯闯。” 埃尼斯把杰克的手拉到自己的嘴边,就着他手里的香烟吸了一口,又吐出来。“我过得也是跟你差不多的鬼日子……你知道吗,我总是呆坐着,琢磨自个儿到底是不是……我知道我不是。我的意思是,咱俩都有老婆孩子,对吧?我喜欢和女人干,但是,老天,那是另外一回事儿。我从来没有想过和一个男人干这事儿,可我手淫的时候总在没完没了地想着你。你跟别的男人干过吗?杰克?” “见鬼,当然没有!”杰克说。“你瞧,断背山给咱俩的好时光还没有走到尽头,我们得想法子走下去。” “那年夏天,”埃尼斯说,“我们拿到工钱各分东西后,我肚子绞痛得厉害,一直想吐。我还以为自己在迪布瓦餐厅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。过了一年我才明白,我是受不了身边没有你。认识到这一点真是太迟、太迟了。” “伙计,”杰克说。“既然这样,我们必须得弄清楚下一步该干什么。” “恐怕我们什么也干不了。”埃尼斯道。“听说我,杰克。我已经过了这么多年这样的生活,我爱我的丫头们。阿尔玛?错不在她。你在德州也有妻有儿。就算时光倒流,咱们还是不能正大光明地在一起,”他朝自己公寓的方向甩了甩脑袋,“我们会被抓住。一步走错,必死无疑。一想到这个,我就害怕得要尿裤子。” “伙计,那年夏天可能有人看见咱们了。第二年六月我曾经回过断背山——我一直想回去的,却匆匆忙忙去了德州——乔•安奎尔在他办公室对我说了一番话。他说:小子,你们在山上那会儿可找到乐子磨时间了,是吧?我看了他一眼。离开的时候,发现他车子的后视镜上挂着一副比屁股蛋子还大的望远镜。” 其实,还有些事情,杰克没告诉埃尼斯:当时,乔斜靠在那把嘎嘎作响的木头摇椅上,对他说:“崔斯特,你们根本不该得酬劳,因为你们胡搞的时候让狗看着羊群。”并且拒绝再雇佣他。他继续说道:“是的,你那一拳真让我吃惊,我怎么也想不到你会打得这么狠。” “我上面还有个哥哥K•E,比我大三岁。这蠢货每天都打我。我爹真烦透了我总是哭哭啼啼的。我六岁的时候,爹让我坐好,对我说:埃尼斯,有麻烦,要么解决,要么忍受,一直忍到死。我说,可他比我块儿头大呀。我爹说,你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动手,揍疼他就跑,甭等他反应过来。我依计行事。把他弄进茅坑里,或者从楼梯跳到他身上,晚上他睡觉的时候把枕头拿走,往他身上粘脏东西……这么折腾了两天之后,K•E再也不敢欺负我了。这件事儿的教训就是,遇上事儿,废话少说,赶快搞定。” 隔壁电话铃响了起来,一直响个不停,越来越高亢,接着又嘎然停止。 “哼,你甭想再打到我。”杰克说。“听着,我在想,如果我们可以在一起开个小农场,养几头母牛和小牛,还有你的马,那日子该有多滋润。我跟你说,我再也不去驯牛了,我再也不干那断老二的活儿了,我可不想把骨头都给拆散了。听见我的计划了吗,埃尼斯,就咱俩。鲁玲他爹肯定会给我钱,多多少少会给点……” “不不不,这不是个好法子,我们不能那么干。我有自己的生活轨道,我不想捅娄子。我也不想变成我们有时候会看到的那种人。我不想死。以前,我们家附近有两个人——厄尔和瑞奇——开了爿农场。爸爸每次经过都要对他俩侧目而视。他们是所有人的笑柄,尽管俩人都又英俊又结实。我九岁的时候,他们发现厄尔死在灌溉渠里。是被人用轮胎撬棍打死的,他们拖着他的鸡巴满世界转,直到把那玩意儿给扯断了。他全身血肉模糊的,像一摊西红柿,鼻子都被打得稀巴烂。” “你看见啦?” “我爹让我看的,他带我去看的。我和K•E。我爹笑个不停。老天,他要是还活着,看见咱们这样,也会拿棍子把咱俩整死!两个男人一起过?不,我觉得咱俩倒是可以过段时间聚一次…… “多久一次?”杰克说。“他妈的四年一次怎么样?” “不,”埃尼斯说。忍着不去争辩。“我他妈的想起你明天早晨就得走而我得回去工作就生气。但是,碰上麻烦,要么解决,要么忍受。操!我经常看着街上的人问自己,别人会这样吗?他们会怎么做?” “在咱们俄怀明不能有这种事,要是真发生了,我不知道他们会怎么做,也许去丹佛。”杰克说。他坐起来,转过身。“我不想怎么着,操,埃尼斯,就几天。我们离开这,立刻走,把你的东西扔到我的后车厢,咱们动身到山里去。给阿尔玛打电话告诉她你要走了。来吧,埃尼斯,你刚把我干得够呛,现在你得补偿我。来吧,不会出事儿的。 隔壁房间那空洞的电话铃再度响起,好像要应答它似的,埃尼斯拿起桌边的电话,拨通了家里的号码。 埃尼斯和阿尔玛之间,有什么东西正在慢慢腐烂。并没什么真正的矛盾,但距离却越来越远。阿尔玛在杂货店当店员。她不得不出来工作,这才能把埃尼斯赚的钱存下来。阿尔玛希望埃尼斯用避孕套,因为她怕再怀孕。但是他拒绝了,说你要是不想再给我生孩子我就不要你了。她小声嘟囔:“你要是能养得起我就生。”心里却在想,你喜欢干的那事儿可生不出孩子来。 她心里的怨怼与日俱增:她无意中瞥见的那个拥抱;他每年都会和杰克•崔斯特出去两三回,却从不带她和孩子们度假;他不爱出门也不爱玩儿;他老是找些报酬低,耗时长的粗重活干;他喜欢挨墙睡,一沾床就开始打呼;他就是没办法在县城或电力公司找份长期的体面差事;他使她的生活陷入了一个无底黑洞……于是,在小阿尔玛9岁,弗朗仙7岁的时候,她和埃尼斯离婚,嫁给了杂货店老板。 埃尼斯重操旧业,这个农场干干,那个农场呆呆,没挣多少钱,不过倒是挺自在。想干就干,不想干就辞职,到山里呆上一阵子。他只有一点点被背叛的感觉,不过也不是很在意。每次跟阿尔玛和她的杂货店老板以及孩子们一起过感恩节,他都会表现出轻松的样子。坐在孩子们中间,讲马儿的故事,说说笑话,尽量不显得像个失意老爹。 吃过馅饼后,阿尔玛把他打发到厨房里,一边刷盘子一边说自己担心他,说他应该考虑再婚。他看到她怀孕了。大约四五个月了,他估计。 “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井绳。”他斜靠着柜橱说,觉得这房间好小。 “你现在还跟杰克•崔斯特出去钓鱼吗?” “有时候会去。”他觉得她要把盘子上的花纹都擦掉了。 “你知道么?”她说。从她的声音里,他预感到有些不对劲。“我以前老是奇怪,你怎么从来没带一条半条鲑鱼回来过,你总是说你抓了好多啊。于是,在你又要出去钓鱼的前一天晚上,我打开了你的鱼篮子。五年前的价格签还在那儿挂着呢。我用绳子绑了根纸条系在篮子里。上面是这么写的:嗨,埃尼斯,带些鱼回来。爱你的阿尔玛。后来你回来了,说你们抓了一堆鱼,然后吃了个精光,记得不?我后来找了个机会打开篮子,看见那张纸条还绑在那儿,绳子连水都没沾过。”仿佛为了配合“水”这个词的发音似的,她拧开水龙头,冲洗着盘子。 “这也证明不了什么嘛。” “别扯谎了,别把我当傻子,埃尼斯。我知道那是怎么回事儿。杰克•崔斯特是吧?都是那个下流的杰克,你跟他……” 她戳到了他的痛处,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腕。她的眼泪痛得涌出来,盘子掉在地上摔个粉碎。 “闭嘴!”他说,“管好你自己的事儿吧,你根本什么都不明白!” “我要喊比尔了!” “随你的便,你尽管喊啊。我要让他在地板上吃屎,还有你!”他猛地又一扭,她的手腕立刻火烧火燎地痛起来。他把帽子向后一推然后重重甩上了门。那天晚上他去了黑蓝鹰酒吧,通宵买醉,还狠狠打了一小架。 之后很长时间,他都没有去看自己的女儿。他想过几年她们就能明白他的感受了。 他们都已不再青春年少。杰克的肩膀和屁股上都堆满了肉。埃尼斯还像晾衣竿儿那么瘦,一年四季穿着破靴子、牛仔裤和衬衫,只有在天冷的时候才会加一件帆布外套。岁月使他的眼皮儿都耷拉下来,断过又接好了的鼻梁弯得像只钩子。 年复一年,他们跨越高原,穿过峡谷,在崇山峻岭之间策马放牧。从大角山到药弓山,从加勒廷山南端到阿布萨罗卡斯山,从花冈山到夜枭湾, 还有桥梁般的特顿山脉。他们的足迹直至佛瑞兹奥特山、费雷斯山、响尾蛇山和盐河山脉。他们还曾两度造访风河山。还有马德雷山脉、范特雷山、沃什基山、拉腊米山——但是再也不曾回过断背山。 后来,杰克的德州岳父死了。露玲接手了她爹的农牧机械生意,开始展示出经商的手腕儿。杰克稀里糊涂地挂了个经理的头衔,成日价在牲口和机械展销会之间晃荡来晃荡去。他有了些钱,不过都杂七杂八地花掉了。说话也带上了点儿德州口音,比如把“母牛”说成“木牛”,把“老婆”说成“捞婆”。他将前面的大牙给磨平了,镶了镶,倒也没多疼。还留上了厚厚的唇髭。 1983年5月,他们在几处结冰的高山湖泊边过了几天冷日子。接着便打算穿过黑耳斯图河。 一路前行。天气虽然晴好,水流却湍急幽深,岸边的湿地泥泞难走。他们辟出一条狭窄的道路,赶着马穿过了一片小树林。杰克的旧帽子上还插着那根鹰羽。他在正午的烈日下抬起头,嗅着空气里的树脂芬芳,还有干树叶和热石头的气味儿。马蹄过处,苦刺柏纷纷歪倒零落。埃尼斯用他那饱经风霜的眼睛向西了望,但见一团浓云将至未至。头上的青天依然湛蓝深邃,就像杰克说的,他都要淹死在这一片蔚蓝之中了。 大约三点钟,他们穿过一条羊肠小道,来到了东南面的山坡上。此处春日正暖,冰雪渐消。流水潺潺,奔向远方。二十分钟之后,他们被一头觅食的黑熊给吓了一跳。那熊朝他们滚过来一根圆枕木,杰克的马惊得连连后退,暴跳如雷。杰克喝道:“吁……”又拉又拽的费了好半天劲儿。埃尼斯的马也是又踏又踩又打响鼻儿,不过好歹还算镇定。黑熊倒给吓坏了,一路狂奔逃进森林。步履沉重,地动山摇。 茶褐色的河水,带着融化的积雪,汇成一股急流,撞击在山石上,溅起朵朵水花,形成漩涡逆流。河堤上杨柳微动,柳絮轻飏,好似漫天飞舞的淡黄色花瓣。杰克跳下马背,让马饮水。自己则掬起一捧冰水,晶莹的水滴从他指间滑落,溅湿了他的嘴唇和下巴,闪闪发亮。 “别那么做,会发烧的。”埃尼斯说道。接着又说:“真是个好地方啊。”河岸上有几座陈旧的狩猎帐篷,点缀着一两处篝火。河岸后面隆起一面草坡,草坡四周黑松环绕,地上还有一些干木头。他们默不做声地安营扎寨,然后把马牵到坡上去吃草。杰克打开一瓶威士忌,喝了一大口,又深深吐了口气,说道:“威士忌正是我两件宝贝之一。”然后把瓶子盖好,抛给了埃尼斯。 到了第三天,不出埃尼斯所料,那块雨云果然挟着风,夹着雪片,灰蒙蒙地从西面涌来。过了一个小时,风雪渐缓,化作了温柔的春雪,空气变得潮湿而厚重。夜更深更冷了,他们上上下下地搓着自己的关节,篝火彻夜不灭。杰克骂骂咧咧地诅咒着天气,拿根棍子翻动着火堆,一个劲儿地换台,直到把收音机折腾得没了电。 埃尼斯说他和一个在狼耳酒吧打零工的女人搞上了——他如今在西格诺给斯图特埃米尔干活——不过也没什么结果,因为那女的有的地方不太招他待见;杰克则说他近来和切尔德里斯公路边上一家牧场的老板娘有一腿。他估计总有那么一天,露玲或者那戴绿帽子的老公会宰了他。埃尼斯轻轻笑骂道“活该”。杰克又说他一切都还好,就是有时候想埃尼斯想得发疯便忍不住要拿起鞭子抽人。 马儿在暗夜的火光中嘶鸣。埃尼斯伸臂搂住杰克,把他拥进怀里。他说他大概一个月见一次女儿,小阿尔玛17岁了,腼腆害臊,长得跟他似的又瘦又高,弗朗仙则是个疯丫头。杰克把冰凉的手搁在埃尼斯大腿中间,说担心自家儿子有阅读障碍什么的,都已经十五岁了,什么都不会念。露玲硬是不承认,非说孩子没事儿——有钱顶个屁用。 “我曾经想要个小子,”埃尼斯边说边解开纽扣,“没想到上天注定是岳父命。” “我儿子闺女都不想要,”杰克说,“操!这辈子我想要的偏偏都得不到。”他说着把一截朽木扔进了火堆里,火星子和他们那些絮絮叨叨的废话情话一起四下里飞溅,落在他们的手上、脸上。就这样,他们又一次滚倒在脏兮兮的土地上。这么多年以来,在他们屈指可数的几次幽会当中,有一点从来不曾改变:那就是时间总是过得太快,总是不够用,总是这样。 一两天之后,在山道的起点处,马匹都被赶上了卡车。埃尼斯要动身回西格诺去了,杰克则要回赖特宁平原看他爹。埃尼斯靠着车窗,对杰克说:他已经把回程推迟了一周,得等到十一月份冬牧期开始之前,牲口们都被运走之后,他才能再次出来。 “十一月?!那八月呢?咱们不是说好了八月份抽个十来天在一起的?老天爷,埃尼斯,你为什么不早点说,你他妈的一个礼拜屁都不放一个!为什么我们非得挑那种冻死人的鬼天气啊?不能这样下去了,干吗不去南方?我们可以去墨西哥啊。” “墨西哥?杰克,你知道的,我不能去那么远的地儿。我八月一整月都得打包,这才是八月份该干的事。听着,杰克,咱们可以十一月去打猎,逮它一头大麋鹿。我看看还能不能借到罗尔先生那个小屋子,咱们那年在那儿多开心。” “嘿,伙计,我可他妈的开心不起来。老是说来就来说走就走,你以为你是谁?” “杰克,我得工作——以前我倒是可以拍拍屁股就走人。你有个有钱的老婆,有份好工作,你已经忘记当穷光蛋的滋味儿了。你知道养孩子有多难吗?这么多年来我不知道花了多少钱,以后还得花更多。让我跟你说,我不能扔掉这个饭碗。而且那时候我真走不开,母牛要产仔,且有得忙呢。斯图特埃米尔很麻烦,他因为我要迟回去一星期可没少为难我。我不怪他,我走后他连个囫囵觉都甭想睡。我跟他讲好了,八月份我不走——你能说出什么更好的法子来吗?” “我从前说过。”杰克的声音苦涩,带着抱怨。 埃尼斯默然不语,缓缓站直身子,轻轻摸了摸自己的额头。一只马在车上跺脚。他走向自己的卡车,把手放在车厢上,说了些只有马儿才能听见的话,接着慢慢地走回来。 “你去过墨西哥了,杰克?”墨西哥那种地方他听说过,他要打破砂锅问到底,弄个水落石出。 “去过怎么着,有他妈的什么问题吗?”这个话题时隔多年又再度被提起,有点儿迟,也有点儿突然。 “我总有一天得跟你说说这事儿,杰克,我可不是傻瓜。我现在是不知道你干了什么,”埃尼斯说,“等我知道了你就死定了。” “来啊,你倒是试试看,”杰克说,“我现在就能跟你说:我们本来可以一起过上好日子,那种真正的好日子。但你不肯,埃尼斯,所以我们有的只是一座断背山,全部的寄托都在断背山。小子,要是你以为还有别的什么,那我告诉你,这就是他妈的全部!数数二十年来我们在一起的日子,看看你是怎么象拴狗一样拴住我的。你现在来问我墨西哥,还要因为你想要干又不敢干的事儿杀了我?你不知道我过得多糟糕!我可不是你,我不愿意一年一两次在这种见鬼的高山上偷偷摸摸地干。我受够了,埃尼斯,你这个该死的狗娘养的,我真希望我知道怎么才能离开你!” 就象是冬天里突然迸发的热气流,这么多年来他们之间从不曾说出口的感受——名分,公开,耻辱,罪恶,害怕……统统涌上心头。埃尼斯的心被狠狠地击中了。他面如死灰,表情扭曲,闭上了眼睛。双拳紧握,两腿一软,重重地跪在地上。 “天啊,”杰克叫道,“埃尼斯?”他跳下卡车,想看看埃尼斯是心脏病犯了还是给气坏了。埃尼斯却站起身,像个衣架子似的,直挺挺地向后退去。他爬上卡车,关上车门,又蜷缩了起来——他们仍旧是在原地打转,没有开始,没有结束,也没有解决任何问题。 让杰克•崔斯特一直念念不忘却又茫然不解的,是那年夏天在断背山上埃尼斯给他的那个拥抱。当时他走到他身后,把他拉进怀里,充满了无言的、与性爱无关的喜悦。 当日,他们在篝火前静立良久,红彤彤的火焰摇曳着,把他俩的影子投在石头上,浑然一体,宛如石柱。只听得埃尼斯口袋里的怀表滴答作响,只见火堆里的木头渐渐燃成木炭。在交相辉映的星光与火光中,埃尼斯的呼吸平静而绵长,嘴里轻轻哼着什么。杰克靠在他的怀里,听着那稳定有力的心跳。这心跳仿佛一道微弱的电流,令他似梦非梦,如痴如醉。直到埃尼斯用从前母亲对自己说话时常用的那种轻柔语调叫醒了他:“我得走了,牛仔。你站着睡觉的样子好像一匹马。”说着摇了摇他,便消失在黑暗之中。杰克只听到他颤抖着说了声“明儿见”,然后就听到了马儿打响鼻的声音和马蹄得得远去之声。 这个慵懒的拥抱凝固为他们分离岁月中的甜蜜回忆,定格为他们艰难生活中的永恒一刻,朴实无华,由衷喜悦。即使后来,他意识到,埃尼斯不再因为他是杰克就与他深深相拥,这段回忆、这一刻仍然无法抹去。又或许,他是明白了他们之间不可能走得更远……无所谓了,都无所谓了。 埃尼斯一直都不知道杰克出了意外,直到数月之后,他寄给杰克的明信片被盖上“收件人已故”的戳记退了回来。于是他拨通了杰克在切尔德里斯的号码——这号码他只打过一次,那还是在和阿尔玛离婚之前。当时杰克误会了他的意思,驱车120英里匆匆赶来却一无所获。 没事儿的,杰克一定会听电话,他必须听——但是杰克并没有,接电话的是露玲。当他问起杰克的死因时,露玲说当时卡车轮胎突然爆裂,爆炸的碎片扎进了杰克的脸,撞碎了他的鼻子和下巴,把他砸晕了过去。等到有人发现时,他已经死在了血泊之中。 不,埃尼斯想,他肯定也是给人用棍子打死的。 “杰克常提起你,”她说。“你是他钓鱼的伙伴还是打猎的伙伴来着?你瞧,我不太清楚你的姓名和住址。杰克总喜欢把他朋友的地址记在脑袋里——出了这种事儿真可怕,他才39岁。” 巨大的悲伤如北方平原般笼罩住了他。他不知道这究竟怎么回事儿,到底是意外还是人为。血卡在杰克的嗓子里,却没人帮他翻一翻身。在狂风的低吼中,他仿佛听到钢铁刺穿骨头的声音,看到轮胎的金属圈砸碎了杰克的脸。 “他埋在哪儿?”他真想破口大骂:这娘们儿就让杰克死在了那样一条土路上。 那细细的德州口音从电话里传来:“我们给他立了块碑。他曾经说过死后要火化,然后把骨灰撒在断背山上,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。按照他的愿望,我们火葬了他。我留下了一半骨灰,另一半给了他家人,他们应该知道断背山在哪。但是,你也知道杰克,断背山大概只是他凭空想象的地方,一个蓝知更鸟声声吟唱,威士忌畅饮不衰的地方。” “有一年夏天,我们在那里放羊。”埃尼斯几乎说不出话来。 “哦,他总说那是他的地盘。我还以为他是喝醉了,威士忌喝多了。他经常喝。” “他的家人还住在赖特宁平原么?” “是的,他们生生世世都住在那里。我从没见过他们,他们也没来参加葬礼。你要是能联系他们,我想他们会很高兴帮助杰克完成遗愿。” 她无疑是彬彬有礼的,但那细细的声音却冷如冰霜。 去赖特宁平原的路上要经过一座孤零零的村庄,每隔8到10英里就能看到一处荒凉的牧场,房子伫立在空荡荡的草堆中,篱笆东倒西歪。其中一个信箱上写着:约翰•C•崔斯特。农场小得可怜,杂草丛生。牲口离得太远,他看不清楚它们长得怎么样,只觉得都黑乎乎、光秃秃的。一条走廊,一幢褐色的泥房子,四个房间,上层两间,下层两间。 埃尼斯和杰克的老爹坐在厨房的餐桌旁。杰克的母亲,身形矮胖,步履蹒跚,好像刚做完手术。她说:“喝杯咖啡吧?要不吃块樱桃蛋糕?” “谢谢,夫人。我要杯咖啡就好,我现在吃不下蛋糕。” 杰克他爹却一直闷声不响地坐着,双手交叠放在塑料桌布上,怒气冲冲地盯着埃尼斯,一副“我什么都知道”的模样。他相貌寻常,长得像池塘里的大头鹅。他从这两位老人身上找不到半丝杰克的影子,只好深深地叹了口气。 “对杰克的事,我难过极了……说不出的伤心。我认识他很久了。我来是希望你们能让我把杰克的骨灰带到断背山。杰克的太太说这是他的愿望。如果你们同意,我很乐意代劳。” 一片沉默。埃尼斯清了清嗓子,但什么也没说。 老爹开口了。他说:“我跟你说,我知道断背山在哪儿。他大概也知道自己不配埋在祖坟里。” 杰克的母亲仿佛没听到这话,说,“他每年都回来,即使结了婚又在德州安了家也还是那样,他一回来就帮他爹干活,整个星期都在忙,修大门啊,收庄稼啊,什么都干。我一直保留着他的房间,跟他还是个小男孩那会儿一模一样。要是你愿意,可以去他房间看看。” 那老爹生气地接口:“我看没必要。杰克老是念叨 ‘埃尼斯•德•玛尔’,还说‘我总有一天会把他带来,我们一起打理爹的农场’。他还有好多好多半生不熟的主意,都是关于你俩的。盖个小屋,经营农场,赚大钱……今年春天他带回另外一个人来,说是他在德州的邻居。他还说要和他那德州老婆分手回这儿来呢。反正他那些计划没一个实现的。” 埃尼斯现在知道了,杰克一准儿是给人打死的。他站起来,说‘我一定得看看杰克的房间’,说这话的同时想起了杰克和他爹之间的一件往事:杰克的阴茎是弯的,但他爹不是。这种生理上的不一致让做儿子的很是困扰。有那么三五次,杰克在厕所里待着不出来,解开裤子纽扣,估量着马桶和那玩意儿的位置,结果尿得满地都是。这可把他爹气坏了,简直是勃然大怒(杰克当时回忆说):“老天爷,他差点儿宰了我。把我往洗澡盆上撞,用皮带抽我,对我大吼:你想知道尿了一地是啥滋味吗?让我来告诉你!接着他就把那东西抽出来朝我身上尿,淋了我满头满脸。然后扔了块毛巾给我,让我擦干净地,又命令我把衣服脱了洗干净,还有毛巾,也得洗干净。从那时起,我突然发现我跟他不一样,那种不一样,就像缺了只耳朵或者烫了个烙印一样明显。从那之后,他就没再正眼看过我。” 陡峭蜿蜒的楼梯把埃尼斯带进了杰克的卧室。房间又小又热,下午的阳光从西窗倾泻进来,把一张窄小的男孩床逼进墙角。一张墨迹斑斑的桌子,一把木椅子,一杆双筒枪挂在床头手工制作的枪架上。窗外,一条碎石路向南延伸,他蓦然想起,杰克小时候就只认得这一条路。床边贴着一些从旧杂志上剪下来的照片,照片上那些黑头发的电影明星,都已经褪色发黄。埃尼斯听到杰克的妈妈在楼下烧开水、灌满水壶、又把它放回炉子,同时在和杰克的老爹小声儿嘀咕。 卧室里的衣橱,其实就是一个浅浅的凹槽,架着根木棍。一条褪色的布帘子把它跟整个房间隔离开来。衣柜里挂着牛仔裤,仔细烫过,并且折出笔直的裤线。地上放着双似曾相识的破靴子。衣橱最里面,挂着一件衬衣。他把衣服从钉子上摘下来,认出那是杰克在断背山时曾穿过的。袖子上已经干涸的血迹却是埃尼斯的——在断背山上的最后一天,他们扭打的时候,杰克用膝盖磕到了埃尼斯的鼻子,血流得他们两个身上都是,大概也流在了杰克的袖子上。但埃尼斯不能肯定,因为他还用它包过折断翅膀的野鸽子。 那衬衣很重。他这才发现里面还套着另外一件,袖子被仔细地塞在外面这件的袖子里。那是埃尼斯的一件格子衬衣,他一直以为是洗衣店给弄丢了。他的脏衬衣,口袋歪斜,扣子也不全,却被杰克偷了来,珍藏于此。 两件衬衣,就象两层皮肤,一件套着另一件,合二为一。他把脸深深埋进衣服纤维里,慢慢地呼吸着其中的味道,指望能够寻觅到那淡淡的烟草味,那来自大山的气息,以及杰克身上独特的汗香。然而,气味已经消散,唯有记忆长存。断背山的绵绵山峦之间,有一种无形的力量——它什么都没留给他,却永远在他心底。 最终大头鹅老爹也不肯把杰克的骨灰给他:“告诉你,他得埋在自家的祖坟里。”杰克的妈妈用削皮器削着苹果,对他说:“你可得再来啊。” 回去的路上,埃尼斯颠簸着经过村里的墓地。那只不过是一小块林间空地,松松垮垮地围着栅栏。有几座墓前搁着塑料假花。埃尼斯不知道杰克的墓是哪一座,不知道他被埋在这片伤心平原的哪个角落。 几个星期后的一个周六,他把斯图特埃米尔家那些脏毯子扔上卡车,拉到洗车处,用高压水枪冲洗。在工人们将洗干净的湿毯子往车上搬的空当儿,他走进了辛吉斯礼品店,开始忙着挑选明信片。 “埃尼斯,你这是找什么呢?”玲达•辛吉斯问他,顺手把用过的咖啡滤纸扔进了垃圾筒。 “断背山的风景明信片。" “在弗里蒙特的那座?” “不是,北面那座。” “我没进这种明信片,不过我可以把它列在进货单上,下次给你进上一百张,反正我也得进点儿明信片。” “一张就够。” 明信片到了,三十美分。他把它贴在自己车里,四个角用黄铜大头钉钉住。又在下面敲了跟铁钉,拿铁丝衣架把杰克和他的衬衣挂了起来。他后退几步,端详着套在一起的两件衬衣,泪水夺眶而出,刺痛了他的双眼。 “杰克,我发誓……”他说。尽管杰克从没要求过他发什么誓,杰克自己就不是一个会发誓的人。 从那时起,杰克开始出现在他的梦里。还像初次见面时那样,头发卷曲,微笑着,露出虎牙。他也有梦到那些放在枕木上的豆子罐头和从罐头里伸出来的汤匙柄。形状象卡通画,颜色也很怪异,使他的梦境显得又滑稽又色情。汤匙柄还会变成轮胎撬棍……一觉醒来,他有时伤心,有时高兴。伤心的时候枕头会湿,高兴的时候床单会湿…… 他知道发生了什么事,却无法相信它。到如今已经回天乏力,于事无补,只好默默承受。 2005/9/22 开张便被陷害,诅咒小白糟……遭报应了……下一个的倒霉的是谁……
如题 疯狂报复社会中……
被点名的,您倒霉一 一+
游戏规则:被点名在自己blog上写下答案,并出一个题目,然后把题目丢给另外五个人,并且到这些人的留言版上留下:“你被点名了。”?这五个人在自己的blog注明是从哪一个blogger那里传来的题目,然后写下答案,并另写一个问题,再去贴另外五个人。如此继续下去.
問題1:2005年……你的野心是什么![出题人:狐狸] ? 消灭贫困,消灭aids,人人奔小康,社会平等,这些怎么可能!!!
問題2:為以下物品撰寫一句話。此物品為二鍋頭。[出题人:葵]
两口锅中间夹着一个头,如果问是做什么用的,答曰:下道菜。
問題3:叙述你或者你想象中的最囧的一次恋爱经历~[限原创;字数250字以上=v=][出題人:栗子] ? 爱情从“小妞,一起来个下午茶如何”开始……3秒钟后,被拒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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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5:如果發現自己最近衰到極點,你會怎麽辦……[出題人:星星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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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7:每次被传接力题后你的反应是啥?[出题人:火汐]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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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9:理性与感性,对于你来说哪种比较占上风? [出题人:yukito] ? 选择沉默………………
問題10:如果看到最爱的人熟睡在自己面前,你会做些什么?[出题人:雪影]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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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11:这个其实不是我自己提出的问题,而是别人的……因为想知道答案挠头。?可是你所守护的那个人, 他/她会在某一天为了你而亲自改变自己的历史.或许只是一念之差, 或许是一直以来的愿望, 他/她选择放弃更幸福的而回来和你一起走向陌生的另一条道路. 那时侯,你会感到更幸福吗?[出题人:慧子]? 不会,人生没有第二次,即便有了,也未必是幸福。
問題12:你有否经觉得周围所有人都和你相抵触,都和你背道而驰,而关键是,你会因此而责怪自己么?[出题人:钠欧]
人生而孤独。这是名训。
問題13:如果你并不怎么亲近的人,向你撒娇,你会觉得不舒服吗?[出题人清音]
杀了他。
問題14:博爱和花心有区别么?[出题人:莱克斯]
博爱是同时兼顾,花心是瞬时专一。
問題15:有话直说和暗箭伤人哪一类人更令人痛恨?[出题人:小白]
(二子NICO,你已经被召唤了~………………顺带诅咒拉我下水的某卡姓老大— —+)
直话直说之人,虽然有不懂人情世故之嫌,但尚且可算作可爱,至于暗箭伤人一类,便直接可归纳为无耻之徒。兄说,在下更厌恶哪一类?不过,这两种人便都算是棘手,还是少遇到为妙………………
問題16:国内不让市民佩戴武器,那遇到僵尸我们要如何逃生……[出题人:某人ni]
(召唤深草、糨糊、FUMI、tomorrow、仓鼠,莫怪兄弟我害你们!诅咒小白,让我的MSN空间一开张,就要贴这种东西…………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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